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防灭火队化验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本矿气体化验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风区防灭火队化验工是全矿气体化验工作的实际操作者,负责全矿井所有地点取样气体化验的实际操作。
第三条 为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区综合队测风工须切实履行如下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种上级管理规定、制度、理念和意识以及文件精神要求。
2、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区、队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3、积极参加矿及区相关会议。
4、参加防灭火队员工的的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气相色谱仪的维护、保养和气样分析工作。
6、负责根据所化验气样的组份的变化情况,及时确定调整标气参数,提供标气采购计划,保证分析结果的精确。
7、负责排除有关仪器仪表出现的一般故障。处理不了的,判断故障原因后协助区长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由厂家修理。如因操作不当或检查不到位而影响工作站正常使用时,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8、坚持八个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分析化验室内做到仪器仪表、记录表格、其它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有序。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室温始终保持20℃~28℃范围。
9、负责按时上报区长、主管副区长气相色谱分析报告。
10、负责做好仪器运行记录、故障登记和检修记录。
第四条 通风区防灭火队化验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防灭火队化验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防灭火队化验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