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综合队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本矿风量测定与调配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保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风区综合队队长是全矿风量调配和测定工作的直接管理人,全面负责全矿井风量调配与测定工作的实际实施。
第三条 为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区综合队队长须切实履行如下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通风区区长和通风区技术主管进行风量的科学调配与测定,保证井下通风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二、收集、整理相关通风资料并分类造册进行台帐式管理;确保资料真实准确符合实际,台帐明了清晰。
三、组织本队员工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制定详细考核制度。
四、组织做好全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风量调配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安排定期不定的全矿井的风量测定和系统巡查工作,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图纸。并准确、清晰、无误,及时上报。
六、积极组织参与矿井主扇性能、外漏、通风压能(阻力)等工作的参数测定,矿井瓦斯等级年度测定和反风避灾演习工作的风量测定保障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采空区密闭等通风设施,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进行检查取样等,对通风系统风量不合理的地点,要及时给以调整,并随时汇报技术主管或通风区区长。
八、熟悉掌握全矿井下系统,严格风量管理,严格审查各类报表、台帐和图纸,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 通风区综合队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综合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综合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