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抽放队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抽放队队长是抽放工作管理及抽放泵站运行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抽放队人员管理及井下抽放管控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抽放队队长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技术及抽放副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全矿井的瓦斯抽放工作;
二、在全队员工中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操作规程》,各种措施和管理制度等,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在钻场、钻孔布置,泵站建立、管路敷设设备、电气开关安装,瓦斯探头,栅栏设置。等施工过程中,都必须认真负责,严格地执行设计及安全要求;
四、必须熟悉掌握矿井瓦斯性质,瓦斯管理规定,掌握抽放泵站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定及要求,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五、要严格内部劳动纪律,认真管理,做好抽放泵站系统及系统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时按期做好各种记录报表,上报要及时准确;
六、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否则必须及时地汇报技术区长或区长;
七、要积极参加矿、区各种活动和会议,经常性的对员工请技术员给以培训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的业务素质。
第四条 通风区抽放队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抽放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抽放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