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是南山井瓦斯管理及通风工程施工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南山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南山区域通风系统工程的构筑、维护以及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使通风设施、系统和风筒吊挂维护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认真搞好瓦斯管理工作。
2、准确掌握通风系统情况,增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3、配合风量观测并配合及时调节风量,使各配风、用风点风量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控制生产队组的多头作业和无风作业。
4、要熟悉掌握井下通风系统、通风管理、通风工程,瓦斯气体的变化情况,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须汇报区领导。
5、负责构筑各种密闭墙时,不得随意留有盲区或无风微风区,并明确封闭构筑顺序及注意事项。
6、要清楚地掌握全井各生产队组工程进度及衔接,搞好日常管理。并负责通风工程施工过程及施工地点的安全工作。
7、必须熟悉掌握各种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定及要求,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8、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否则必须及时地汇报分管区长或区长。
9、要积极参加矿、区各种活动和会议,经常性的对员工请技术员给以培训学习,提高整体队伍的业务素质。
10、负责协助组织、贯彻执行与通风相关的各项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落实组织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年度培训工作。
第四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南山综合队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