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团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防尘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团书记负责配合区长、书记开展本区团委的全面工作,并在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实行群众监督。
第三条 团书记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主要职责和具体事项。
2、参与建立防尘区安全到岗工程体系,建立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每月对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参与建立防尘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并制定计划表组织实施,每月组织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点,每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检查。
4、参与全矿综合防尘管理的检查工作,按时通报检查情况。抓好防尘工作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按标准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5、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和隐患排查会,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周自检,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
6、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好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加强合格班组建设,开展好群众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自觉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减少和制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7、参与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8、参与制定防尘区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9、组织好青监网员活动,积极组织安全检查,充分发挥青监网员作用,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职业病预防检查工作。
10、配合书记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听取和采纳委员对行政抓好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助行政研究制定出整改措施,督促行政整改。
第四条防尘区团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防尘区团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防尘区团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