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区管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管路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管路工,全面负责管路安装、维护工作。
第三条 管路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熟悉所有巷道管路系统。
2、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有害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风险告知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对本岗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4、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5、管路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质量,应无堵塞物,管盘应完好。
6、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水。
7、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
第四条防尘区管路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防尘区管路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防尘区管路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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