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技术科采煤副科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 技术科采煤副科长科长切实履行好9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熟悉采煤工程技术,掌握所分管采煤方面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采煤技术人员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搞好采煤队组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四、负责采煤工作面衔接计划,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和矿井发展规划,按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图表资料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监管采煤队组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备案情况。
六、负责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采煤方法、停采支护方式的技术管理工作及顶板事故的现场勘查、支护方案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七、经常深入采煤一线,了解和掌握井下各环节动态和生产状况,并能发现问题进行汇报和并提出技术方案。
八、组织并实施采煤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编制的统一标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九、负责监管全矿采煤工作面顶板专业隐患排查及风险分级预防管控工作。
第四条 技术科采煤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技术科采煤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技术科采煤副科长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