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机电科经营副科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晋华宫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机电科经营副科长是全矿机电科经营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电科经营工作的执行。
第三条经营副科长切实落实好以下6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时编报全矿机电设备、配件的年、季、月各类报表、计划。
二、严格把好进货关,搞好全矿范围内设备、配件的合同、验收、发放、调拨、使用、检修、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工作。
三、健全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总台账、分类台账、和设备、配件账、卡、物的统一,做到底数清、状态明,与实物相符。
四、参加全矿规定的安全、文明生产的定期检查,并做好有关数据的汇总整理工作。
五、认真办理矿内大修和外委大修的送修手续,参与编制大修计划。
六、做好大型固定设备和新采区设备的准备、安装、验收、移交工作。
第四条 机电科经营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电科经营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机电科经营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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