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机电科充电队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机电科充电队副队长负责设备充电工作
第三条 机电科充电队副队长切实履行好1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队长组织制定充电队各岗位安全到岗实施及逐级考核制度;制度要求与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作业人员实发工资挂钩;
二、在科领导的安排下,组织制定充电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及安全到岗责任清单相关模板并下发全矿指导全矿各岗位制定以上清单,编制结束后负责审核及下发;
三、指导督促队组人员开展“安全到岗”工作。每月按照《安全到岗检查评分表》对充电队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协助队长与培训科沟通组织充电队充电工进行 “安全到岗”培训工作;
五、协助队长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到岗方面工作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主要职责和具体事项;
六、协助队领导组织充电队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下发;
七、负责参与矿井月度安全风险检查分析会并出会议纪要;
八、协助队长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点上报;
九、协助队长负责对充电队编制的专项辨识评估内容进行审核;
十、协助队长负责收集各系统每旬检查分析会议纪要;
十一、协助队长每月对充电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十二、协助队长与培训科沟通负责组织充电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工作;
十三、协助队长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十四、协助队长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制度、评分表及计划表会审后并下发全矿;
十六、协助队长每月按照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体系评分表对充电队进行打分考核;
十七、协助队长与培训科沟通负责组织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的培训工作;
十八、协助队长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预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电科充电队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电科充电队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机电科充电队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