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质检办主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质检办主任是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质检办主任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晨会接收任务、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工作、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检查指导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完成情况,归纳呈报分管领导。
2、开展日常性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本部门的协调工作。按照局、矿下达的标准化标准,严格细化实施。
3、制定精细标准,使各项工作都有标准依据可循,对采、掘、运、煤流等系统的问题拿出合理的指导方案,保证安全实施。
4、每日掌握全天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情况。
5、对月度标准化进行严格考核,合理安排,认真负责组织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6、对月度标准化进行严格考核,合理安排,认真负责组织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指导审核每月局、报表,确保按时无误。
7、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各类相关会议,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办公室每一位成员,积极组织全科人员开展标准化、创新工作、组织标准化学习,完成各种培训计划任务。
第四条质检办主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质检办主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质检办主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