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地质科副科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地质科副科长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绝对不生产,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科长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级安全制度和员工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考核工作。
2、落实“安全到岗”,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控制零敲碎打事故。
3、协助科长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级安全制度和员工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考核工作。
4、组织本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避灾救灾能力。
5、负责本科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向科长反馈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6、参与审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7、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绝对不生产。
8、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发生事故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积极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并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分析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
9、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深入采掘工作现场,及时掌握现场地质资料,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技术问题。
10、控制材料配件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11、配合正职工作,充分利用工时,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
12、要求员工执“员工井下行为规范”。
13、及时向正职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四条地质科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地质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地质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