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调度室采煤副主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采煤副主任是调度室采煤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调度室采煤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采煤副主任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调度室主任全面负责采煤调度工作。
二、掌握全矿的年、季、日生产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生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安全质量情况和生产动态。
三、掌握全矿采掘部署、综采安排、普采和炮采接替及采掘衔接情况。按照全矿的部署安排积极协调平衡。
四、积极执行采煤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监督业务保安的贯彻执行。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五、协助主任指挥各区队实现均衡生产,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处理。
六、向上级机关汇报和反映生产建设、开拓、掘进、洗煤、运销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认真贯彻上级机关在本单位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并检查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参加生产会议,督促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对生产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专题分析材料供领导决策使用。
八、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调度室采煤副主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调度室采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调度室采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