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华宫矿调度室小分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调度室小分队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小分队员工是调度室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井下检查执行人。
第三条小分队员工切实履行好 4 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追查各类生产事故,并派人员去事故现场做鉴定,以便进一步做出事故处罚意见及结果;
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地进行井下查岗工作,一经发现迟入井、早出井的干部,进行严厉处罚;
三、深入井下一线检查各生产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于每周出台事故简报;
四、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调度室小分队员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调度室小分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调度室小分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