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材料科吊车组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材料科吊车组长切实履行好5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时完成吊卸坑木的任务,随时检查防溜设施是否安装牢固,对吊车进行经常性的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吊车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在作业区出进,起重钩下严禁站人,起吊料时要互相呼应,方能开车,禁止违章蛮干、违章指挥,确保机器与人生安全。
三、监督电焊、气焊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在仓库、油库、贮木场施工时要谨防火种,工作完毕要仔细检查有无隐患,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得拖延。
四、对全科一切用电负全面责任,定期组织检查油库、木场、火药库、仓库、机械设备等要害部位的电器线路,并且定期更换,确保全科用电安全。
五、对所管辖的机械设备要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部位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或汇报,要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材料科吊车组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吊车组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材料科吊车组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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