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财务科科员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财务科科员是财务科日常出纳管理工作的执行人,负责财务科材料日常出纳工作。
第三条财务科科员(出纳组)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会计法》、《企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开支标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做到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接受;对记载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补填或更正;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开支,要坚持原则,不予报销。
二、根据审核正确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要填写完整,同时要按会计科目准确地进行记帐工作;输出记帐凭证和定期输出会计帐簿。
三、现金出纳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现金收付工作。
四、做好现金管理工作,保证正常工作的现金需要。按照银行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多出部份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库存现金安全;对千元以上数额的现金支付做到事先有准备。
五、保管好库存现金。现金和支票及各种银行票据不得放在口袋或携带回家;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数额不得对他人泄露;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严禁将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或转借他人;金库钥匙要随身佩带,不得乱放和转借他人。
六、根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及时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现金收支和办理银行各种票据要准确无误,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定期(一般按月)打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四条 财务科科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财务科科员(出纳组)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财务科科员(出纳组)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