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党委办公室秘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党委办公室秘书全面负责党办文件起草、传阅工作
第三条 党办秘书要切实履行好以下11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正常出勤,不无故迟到、早退;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请假制度; 按时参加各类会议。
二、工作时间着工装、佩胸卡; 定时清理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办公用品和资料摆放整济有序,定时整理清除废弃物。
三、装束整洁,讲究个人卫生,精神面貌良好; 热爱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使用文明用语,积及参加集体活动及义务劳动; 遵守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学习提高,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中保持良好的态度,热情诚恳、耐心、周到,服务要高效优质、专业到位。
五、树立安全意识,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做好办公室防火、防盗工作,日常出行注意安全,不发生人身事故、不发牢设备事故。本研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大声喧哗,不无故脱岗,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州,不随意说话办事,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形象。
七、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政治理论和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八、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会议记录,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类公文起草工作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相关材料。
九、做好精神文明考核、检查具体工作,快速、高效、周密、细致地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
十、自觉遵守企业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兢兢业业做好每一项工作。
十一、周密细致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党办秘书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党办秘书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党办秘书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