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人事科管理科员是人事科日常人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人之一,负责协助副科长完成日常人事相关工作。
第三条 人事科管理科员切实履行好11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管地面带班督查组的副科长做好地面综合督查组日常工作的布置、督导、组织、协调、考核。
二、负责准备好每日督查组所需要的各类资料、表薄账卡等。
三、负责通知每日督查人员的及时到岗集合。
四、负责记录好每日早上督查组长的任务安排情况。
五、负责汇总每日各督查小组所巡查到的各类隐患、问题并及时进行三定落实。
六、负责把当日三定问题及时录入电脑生成相应报表并让当日组长签字确认。
七、负责把报表及时上报柴书记及两办主任。
八、负责人事科每月工作小结的整理书写。
九、负责及时整理督查总结、汇总各类问题。
十、负责各类文书资料搜集、分类、归档、整理、查阅、转递工作。同时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类、登记造册,便于查阅。
十一、完成矿党政下达的指示指令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人事科管理科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晋华宫矿人事科管理科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晋华宫矿人事科管理科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