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供电科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供电科书记是供电科党务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供电科的日常党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科书记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及党员模范责任区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四、组织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负责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五、负责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负责组织召开劳动纪律大会、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议,认真落实支 议。做好供电科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动态了解掌握支部党员包括思想各种状况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四条 供电科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 供电科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 供电科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