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供电科技术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供电科技术员是技术工作的责任人,负责供电科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 供电科技术员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根据科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和措施。
二、熟悉业务、质量、安全标准,带领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四、了解所管辖范围及有关供电系统和设备构造及性能。
五、掌握所管范围设备线路等运行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使其确保安全运行。
六、 经常对本班组所用的工具、用具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不合安全要求的及时更换,使其经常保持符合安全要求。
七、 坚持工作汇报,遇有事故或隐患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八、如发现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不佳或酗酒后,不得分配工作任务,并劝其离开工作现场,以免发生意外和影响他人的安全。
九、在工作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讲清工作票内所列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安全措施、工作现场设备运行状态及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十、负责参与单位技术成果及技术革新的技术评价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技术相关工作。
第四条 供电科技术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 供电科技术主管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 供电科技术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