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供电科团支部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供电科团支部书记是团委工作的责任人,负责供电科的团工作。
第三条 供电科团支部书记履行好以下10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团支部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团支部工作 ,协助党支部书记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和发动群众全面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负责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委、团委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习计划,抓好理论队伍的建设,掀起读书学习活动的高潮。
三、负责经常深入密切联系群众,定期和团员谈心,了解反映领导班子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努力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四、负责集中精力做过细的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现场,对每个团员做到七知道(原籍,现住址、人口、政治面貌、经济情况、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
五、负责关心职工生活,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切实解决困难团员的生活问题。
第四条 供电科团支部书记责任清单事项,见附表:《供电科团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供电科团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