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供热科办事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供热科办事员是供热科日常事务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工资核算工作。
第三条 供热科办事员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1、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全科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业务核算工作。
3、负责基础统计工作。
4、负责办公用品领用及发放工作。
5、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基础信息统计。
6、负责调入、调出人员的信息填报。
7、负责单位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 供热科办事员责任清单事项,见附表:《供热科办事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供热科办事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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