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晋华宫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拒腐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相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纪委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纪委受矿党政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是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关问题,查处违纪案件。
第三条 纪委干事切实履行好13项监督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集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 、熟悉纪委日常工作流程,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三、参与案件查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四、深入基层,了解党风廉政情况,及时记录有关内容,写好调查研究分析。
五、做好日常工作资料的收发、传递、反馈、保管,协助完成纪委工作的总结和上报工作。
六、做好文件的印制、装订、发放。
七、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收集资料、整理资料、申报优秀项目工作的报送。
八、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编撰、打印、报送。
九、日常单位员工的资料管理及摸底、汇总表格制作。
十、做好工资批复、整理工作。
十一、与其他单位联络、配合等工作;
十二、抓好本单位的卫生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纪委干事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纪委干事责任清单》。
第五条《纪委干事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