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矿办副主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矿办副主任是负责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的落实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矿办副主任要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副主任应积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分工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办公室副主任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二、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主任在分工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三、积极配合办公室主任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完成分工工作。
四、在办公室主任有事外出的情况下,办公室副主任应承担办公室主任职责。
五、参加本矿井安全办公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六、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各类相关会议。
七、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四条 矿办副主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矿办副主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矿办副主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