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科微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资科微机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水泵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资科微机员负责工资科微机工作。
第三条工资科微机员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通知和命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
3、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及有关消防法规。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4、每月及时准确地完成工资输入任务,保证按时向银行送交数据,确保全矿职工正常工资发放。
5、。对运行中出现的错误及时更正,并通知各有关单位或个人配合检查。
6、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工作,定期对微机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或者损害。对外来数据坚持先检查后使用,在确保外来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7、熟悉微机操作,做到对微机的有效、安全的使用。
8、做好各项记录的保管工作,确保防火、防盗、防潮。
第四条工资科微机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资科微机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工资科微机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