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汽车队安全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汽车队安全员汽车安全工作。
第三条汽车队安全员切实履行好5项安全工作职责。
1、安全员在队长的领导下工作,对于每日运行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苗子或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抓好安全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条例,具体处理安全事务,收集各种车辆每日每月安全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车辆的各种费用由安全员负责缴纳,并做好记录,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车辆被扣,影响工作的,由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安全员负责对本队司机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5、抓好全队防火工作,负责全队消防器材的配备,防火责任者,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对于过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勤检查车库、办公室、门岗、修理库的防火工作,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汽车队安全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汽车队安全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汽车队安全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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