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组织部副部长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对组织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组织工作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组织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组织部副部长是协助组织部部长管理组织工作,负责组织部日常组织工作。
第三条 组织部副部长切实履行好6项责任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矿党委的指示,协助组织部长,完成上级党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2、协助组织部长搞好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督促各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建立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制度;
3、协助组织部长搞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干部的管理,做好对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干部数据库的管理更新工作;
4、协助部长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5、协助部长搞好天镇扶贫包保村的扶贫工作;
6、完成组织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组织部副部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组织部副部长责任清单》。
第五条《组织部副部长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组织部岗位责任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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