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信息化管理科科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信息化管理科科长是本科网络信息化工作及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网络信息化工作及安全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科科长切实履行好5项安全工作职责。
1、在本矿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信息化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本矿井下以及地面摄像头安装监控与维护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安全工作。
3、主要负责全矿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开发、推广应用维护、工作,组织安排本部门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实施。
4、负责本单位局域网建设、缝护、管理,对接入互联网及局域网用户进行管理。
5、负责本矿核心交换机及各类服务器的配置与维护。
第四条信息化管理科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信息化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信息化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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