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审计科科员全面协助审计科副科长工作。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审计科科员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级部门审计工作,布置安排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审计科科员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擅自向他人泄露审计内容。
2、负责上级文件电话记录和各单位来文的登记以及文件传阅工作。
3、做好审计档案和其他档案的管理,做好各类文件的清理、立卷、归档工作。
4、做好本部门的学习、会议记录。
5、主动学习审计工作业务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对所在办公室内的公共设施进行排查和维护,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有关单位,并第一时间进行安全处理。
6、做好基层部门日常审计工作。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8、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控制材料消耗,减少费用,降低成本。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程。
第四条审计科科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审计科科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审计科科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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