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信访科科长全面负责信访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信访科科长全面负责组织信访科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访科科长切实履行9项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信访科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信访工作。
2、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和我矿的稳定工作部署,全力完成信访工作的要求。
3、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责任到人,分解到位,各负其责,有针对性地解决安全隐患。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对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而造成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从信访工作的角度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安全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6、加强安全领导,每周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7、经常检查门窗、电源等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予以解决,确保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教育员工群众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班、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障接待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9、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第四条信访科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信访科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信访科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