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信访科副科长全面协助信访科科长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信访科副科长全面协助信访科科长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访科副科长切实履行11项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科长抓好信访科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各类信访维稳信息及相关资料,研判维稳工作信息。
2、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3、负责对集团公司报送资料,整理完成信访信息情况通报工作。
5、落实信访会议工作,完成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整理工作。
7、不定时对重点户、老上访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思想状态。
8、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登记、督办工作,现场解决矛盾。
9、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完成驻京、驻省维稳值勤工作。
11、做好信访会议的落实工作,保证信访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第四条信访科副科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信访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信访科副科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上一篇:信访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下一篇:信访科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