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劳务中心主任全面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法律、法规等。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劳务中心主任全面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法律。
第三条劳务中心主任切实履行5项安全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员工的防火、防盗意识、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等电流较大的电器,同时抓好利用电脑做私活,防止传染病毒。
3、负责全科安全总体工作的安排,不断提高本科工作人员素质。
4、认真执行陪侍工伤有关政策,慎重处理家属反馈的问题,以免越级上访。
5、与日俱进,开拓进取,树新观念,创新管理,建新科室,做新贡献,确保全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劳务中心主任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劳务中心主任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劳务中心主任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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