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基建科科员全面协助副科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人事工作。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基建科科员切实履行8项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到岗”,认真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学习掌握安全会议、文件有关精神,执行矿党委的决议和矿党政的指示、命令和决定,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完成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理念,做好自身安全保障工作。
4、积极参与矿上员工培训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努力提升自身安全素质。
5、认真做好施工资料的整理。
6、做好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办公室日常安全检查。
7、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安全地、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按照上级安排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不缺勤、不空岗。
第四条基建科科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基建科科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基建科科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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