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保卫科支部书记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保工作,提高员工责任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保卫科支部书记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保工作,提高员工责任意识,规范员工行为。
第三条
保卫科支部书记切实履行8项安全工作职责。
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并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保工作,提高员工责任意识,规范员工行为。
3、定期召开安保工作专题会议,解决本辖区内的安全管控工作问题。负责全科党建、工会、团青、信访稳定工作,抓好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全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主持本单位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搞好辖区内和谐稳定,经常性地布置检查,总结本单位各项工作;带领全科党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5、组织全矿各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并召开专题会,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跟踪事故追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定期复查,实现整体闭合。
6、对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责任,切实做好活动组织与安排。
7、协同科长抓好公安工作,以各类专项行动为契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经常性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排查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到:政治上不偏离、思想上不溜号、服务上不失矩、落实上不走样。
第四条
保卫科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保卫科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保卫科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