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保卫科组长全面协助副科长组织全科人员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交给有关工作和完成企业党政交给的任务。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保卫科组长全面协助副科长组织全科人员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交给有关工作和完成企业党政交给的任务
第三条保卫科组长切实履行9项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好各组的日常工作,对辖区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做到“严抓严管、敢抓敢管”的工作态度。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法规。
3、负责本队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的监督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确保安保工作顺利开展。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坚持每班班前有针对性的讲安全和“岗位应知应会”学习、考试。
6、负责主持本队日常事务,重点抓好本队的安全督导工作,组织贯彻全科隐患排查会议精神并检查执行情况。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针对部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提出处理或改进意见,及时上报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隐患漏洞问题。
8、协助科长、书记、副科长进行全科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和落实。
9、发生事故时,要协助科领导做好现场组织抢险,同时做好人员安全保障,事故后要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吸取事故经验教训;采纳员工及班组长合理化建议,发动全队员工为队组建设共谋发展,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和矿山保卫工作。
第四条保卫科组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保卫科组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保卫科组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