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保卫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安全法律法规,保卫科保卫员全面协助队长组织全科人员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交给有关工作和完成企业党政交给的任务。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矿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保卫科保卫员全面协助队长组织全科人员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交给有关工作和完成企业党政交给的任务
第三条保卫科保卫员切实履行7项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员肩负双责,既要辅助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又要协助民警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等管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晋华宫矿交通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谐稳定。
3、协助上级做好全科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做好学习记录及整理归档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和安全保护能力。
4、加强技术攻关,搞好小改小革,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术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5、发生事故时,要协助科领导做好现场组织抢险,同时做好人员安全保障,事故后要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6、协助科长、队长进行全科日常安全生产、治安管控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和落实。
7、抓好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科安全会议精神并抓紧落实。
第四条保卫科保卫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保卫科保卫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保卫科保卫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