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综采队标准化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综采队标准化副队长是综采队标准化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的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
综采队标准化副队长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决定,做好综采队的标准化、技术等工作。
二、熟悉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技术,定期检查、定期维护标准化设施。
三、协助队长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现场组织落实。
四、负责当班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向队长反馈工作面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是本队当班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五、认真落实队组安排的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将信息反到值班室,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有权制止现场的各种不按照标准操作的行为,对此类人员现场处理意见和结果。
七、认真搞好标准化工作,对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拿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八、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为队组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协助队长搞好队组建设。
第四条
综采队标准化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采队标准化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综采队标准化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