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 锚杆(锚索)支护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掘进工作面支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锚杆(锚索)支护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掘进工作面支护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条锚杆(锚索)支护工切实履行好13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每班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二、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定地点的锚杆(锚索)支护的施工作业。
三、锚杆支护工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并认真贯彻执行;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四、熟练掌握锚杆机的操作要领,了解锚杆机的工作原理。
五、工作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做好临时支护。
六、做好防尘工作,严禁干打眼。
七、根据现场煤岩层变化情况,改变支护间距,改进支护工艺,提高工效,降低消耗,保证循环,加快进度,确保安全生产岗位。
八、搞好区域文明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九、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十、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十一、服从带班队长、班长的分配,搞好工种协调,共同完成当班任务。
十二、完成当班计划工作量,使用合格的锚杆和构件,严禁截、砸锚杆,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十三、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第四条锚杆(锚索)支护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锚杆(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锚杆(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