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掘区勤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机掘区勤杂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掘进工作面支护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勤杂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分管的区域负全面的环保和防火责任。
第三条勤杂工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每日必须7:30前到单位签到,听从分管领导的任务安排,不迟到不早退。
二、做好区值班室、会议室、区长、书记办公室以及副区长办公室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确保地面干净整洁、窗明镜亮。
四、每月至少对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扫,包括门头、桌底、柜顶、床底等部位。
五、每月至少换洗一次床单和被褥。
六、负责上述区域的热水供应工作。
七、负责全区报纸的领取,并按要求进行发放。
八、负责临时性通知文件的收发工作。
第四条机掘区勤杂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机掘区勤杂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机掘区勤杂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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