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掘区洒水、灭尘工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掘区洒水、灭尘工是所在班组洒水、灭尘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班组洒水、灭尘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工掘区洒水、灭尘工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牢记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考核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二、每班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严格按照《岗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手拉手交接班,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三、负责发现安全风险及隐患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
四、熟悉井下管路阀门布置情况,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回收工作。
五、负责井下防尘系统的安装施工和回收工作,负责井下风流净化装置和防爆水袋的安装和日常管理。
六、负责冲洗和清理井巷中堆积的煤尘,冲洗巷道要符合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做到勤洗勤清理。
七、负责各转载点喷雾设备安装、回收和管理工作。
八、爱护各种设施和工具,节约材料,努力降低材料消耗定额。
九、现场作业要迅速,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十、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十一、负责本岗位安全工作,做好自保、互保、联保。
十二、遵守劳动纪律,准时参加班前会和收班会。
第四条工掘区洒水、灭尘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掘区洒水、灭尘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工掘区洒水、灭尘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