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掘区消防、灭火工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掘区消防、灭火工是所在班组消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班组消防、灭火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工掘区消防、灭火工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牢记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考核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二、每班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严格按照《岗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手拉手交接班,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三、负责发现安全风险及隐患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
四、熟悉消防器材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五、对工作地点出现火灾且人为可控的情况进行灭火。
六、对火势的判断要准确,汇报跟班干部及班组长发展及治理情况,并给出跟班干部是否组织人员疏散的合理建议。
七、负责对井下消防器材的检查,对于过期或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拿出井,进行更换。
八、负责配合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了解熟悉本矿的消防情况,存在的火灾隐患,安全制定和措施,明确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发生火灾后,扑救措施有哪些,如何组织人员疏散,了解日常灭火安全知识等。
十、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十一、负责本岗位安全工作,做好自保、互保、联保。
十二、遵守劳动纪律,准时参加班前会和收班会。
第四条工掘区消防、灭火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掘区消防、灭火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工掘区消防、灭火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