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皮带队机电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皮带队机电副队长负责皮带队机电工作。
第三条皮带队机电副队长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协助队队长做好全队的机电相关工作。
二、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情况,严把设备质量关,及时解决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组织对工作面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建立机电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保证机电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五、加强业务学习,搞好机电方面的小改小革,并针对机电方面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六、井下发生各类机电事故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处理。
七、组织对各类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机电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八、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组织限期整改。
九、接受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和安全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十、对机电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皮带队机电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皮带队机电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皮带队机电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