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生产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运输区生产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运输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负责按质量标准施工。
第三条运输区生产副队长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执行安全到岗实施及逐级考核制度;制度要求与员工及岗位作业人员实发工资挂钩。
二、在队长的安排下,执行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及安全到岗责任清单,并下发给员工班前会逐条说明。
三、参加本队开展的“安全到岗”工作。每月按照《安全到岗检查评分表》执行本队安全到岗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与培训技术员沟通负责本队所有岗位 “安全到岗”培训工作。
五、深入井下,深入现场,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的绞车、钢丝绳挡车装置、保险绳、轨道及运输巷道安全维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和事故分析会,对所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七、执行制定月度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重。
八、负责指挥员工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九、参与队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并进行检查及考核。
十、参加培训科组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工作。
十一、和员工一起参加区里组织的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贯彻秀学习。
十二、协助队长搞好双击建设及考核工作,从而顺利完成各类生产任务。
第四条运输区生产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运输区生产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运输区生产副队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