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运输区设备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运输区设备员负责本区设备、配件性能和有关管理制度,掌握设备、配件台账出入井情况、熟悉设备性能、构造等情况。
第三条运输区设备员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熟悉设备、配件性能和有关管理制度,掌握设备、配件台账出入井情况、熟悉设备性能、构造等情况。
二、严禁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三、在工作当中,要及时做好设备的领用、交还,并清查井下在册设备情况,做好配件领用的清点并建立台账。
四、认真做好领用审批工作制度,对于移交、交回的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销账。
五、上岗期间,对井下、库房的设备、配件要做到台账清楚。
六、不得私自领用设备、配件或挪用及偷盗设备物资,做好设备的清查管理工作,由于本人原因,造成设备、配件丢失或缺损情况,应负一定责任。
第四条运输区设备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运输区设备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运输区设备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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