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机电副区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南山区机电副区长协助协助区长负责本单位的机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南山区机电副区长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区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的机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矿井生产对机电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负责组织全区机电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和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编制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贯彻学习严格执行。
三、熟知机电设备类型、性能及其安装和使用特点,掌握设备运行状态,了解机电设备、配件使用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分管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抢修处理,并负责组织分析、追查、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五、负责制定和安排机电设备的节日检修和日常维护及大、中型检修计划。
六、经常检查和了解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质量达标情况,每月组织至少对全区的机电设备检查一次,对存在的机电隐患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处理。
第四条南山区机电副区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机电副区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党总支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