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团支部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南山区团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区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区团员和青监岗的管理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各项安全制度以及上级文件精神,掌握全区的青监岗员的思想状况,使他们能够遵章作业,制止三违促进安全生产。
二、熟悉团干的基础知识和本职业务,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好本区团的工作。
三、抓好各队青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青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及时给团青安排任务,努力做好传、帮、带工作。
四、组织青监岗员深入现场排查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认真搞好团的建设,按时收缴团费,吸收新团员。组织带领团员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六、组织青工开展好“学技术、学文化、比效益、比贡献”的活动,组织青工开展服务生产的各项有益活动。
第四条南山区团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团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团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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