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电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南山区电工负责所包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负责本队所有机电设备日常维修工作。
第三条南山区电工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高低压操作规程》,熟悉所负责设备的电气性能、构造原理,能准确判断,快速处理设备出现的故障。
三、负责所包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负责本队所有机电设备日常维修工作。
四、掌握所负责的设备供电系统,按规定巡回检查供电缆线;掌握电气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机电设备事故发生。
五、严格遵守检修、操作和防爆等各种安全规定,处理所负责设备的一切电气故障,保证设备维修质量,对于重要的技术数据,必须记录入档。
六、负责对新设备和修完设备的试运转,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将结果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七、严禁带电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严格执行专人停电专人送电。
八、负责对电缆按标准吊挂,及时处理好机电设备电气完好,杜绝电气失爆。
九、负责准备好所需要的电气备品配件、熟悉其规格型号,更换前必须认真检查核对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搞好修旧利废,注意节约。
十、负责收工后工具的清点和现场的清洁,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条南山区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