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南山区氧电焊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南山区氧电焊工负责南山区氧电焊工作。
第三条南山区氧电焊工切实履行好7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种操作规程,加强设备保养,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和安全运转。
二、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做到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维护保养。
三、必须坚守岗位,提高效率,努力提高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四、工作中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向值班干部请假。
五、负责工作完毕后填写工作记录,向接班人转交下道工序,负责半成品交接,成品入库验收。
六、在工作和操作设备中,要集中精力,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个人与个人之间要互相协作,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七、负责就近管理要做到施工点无杂物、无积水,保证电焊机、氧气瓶和乙炔瓶等的完好和整洁。
第四条南山区氧电焊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南山区氧电焊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南山区氧电焊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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