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综合工业区支部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综合工业区支部书记是综合工业区的党政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区党务工作、支部建设,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
第三条综合工业区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4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的党务工作、支部建设,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安排,发挥支部书记政治领导核心作用。
2、对本区的工会、共青团、稳定工作、治安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支部日常工作,对干部、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的组织了解。协助区长管理好全区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3、根据本区工作实际及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区务会,研究工作方案,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实行民主管理。
4、抓好全区的“三基”建设,经常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为全区员工提供正确的精神动力。
第四条综合工业区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 综合工业区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综合工业区支部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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