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综合工业区办事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综合工业区办事员是区工资台账核算人,全面负责全区工资的审批和核算。
第三条综合工业区办事员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执行“三签字、四公开、五上墙”制度,增强工资分配透明度,耐心解答职工提出的有关工资,工分问题。
2、做好每日工分结算和出勤人员的考勤工作,及时准确核算、制表,领取本单位职工工资奖金。
3、逐月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或挪用。发现问题应负一定责任。
4、正确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5、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及时搞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和管理工作,按时按量发放到职工手中。
6、负责办公室的卫生和保险工作。
第四条综合工业区办事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合工业区办事员》。
第五条《综合工业区办事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