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综合工业区大型设备检修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综合工业区大型设备检修工是当班设备检修责任人,全面负责大型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综合工业区大型设备检修工切实履行好十二项安全工作职责。
1、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切实掌握设备使用的运转情况,以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和存在的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运转。
3、严格遵守检修,操作,安全,防爆灯规程和各种规定,处理所负责设备的一切电气故障,切实掌握电气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运转。搞好设备维修并保证质量,对于重要的技术数据必须记入记录薄内。
4、根据“包机制”分工专职维修好个人负责的设备和部件。
5、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和制度,保证检修质量,重要数据值必须汇入检修记录本上。
6、下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注意油(量)、温(度)、声(音)、齐(全)、仪(表)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或登记,并汇报上级,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7、认真准备好备用配件、物质、油脂等,替下来的零配件有修复价值的应妥善保存,废旧物质及时清理,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
8、认真学习技术,对技术精益求精,能准确判断,快速处理出现后的故障。
9、检修工应积极参加各项检修工作,不断提高维护水平,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种数据,认真把好检修质量关。
10、通过学习技能及时间锻炼,达到“三懂、四会”。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第四条综合工业区大型设备检修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合工业区大型设备检修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综合工业区大型设备检修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